我們到超市購買食物時,總會先看看食物的有效日期,一來可以確保食物安全,二來可以估算在限期前能否吃完,減少造成浪費。然而過了有效日期的食物,吃了是不是就會壞肚子呢?為甚麼經常聽人說食用日期有分「Best Before」和「Used by」兩種,一種過了期都可以吃,一種就不可以呢?

「賞味期限」與「有效日期」的差異

食物包裝上常見的食用日期標示可以分為「賞味期限/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和「有效日期」(Used by / Expiry Date)兩種,兩者的確是有分別的。「賞味期限/最佳食用日期」是指食物在標示的日期前可以保持最佳品質,過了保質期後食物仍有一段時間可以安全食用,只是最佳的味道和品質會隨時間流失。至於「有效日期」則表示食物可以食用的期限,過了所標示的「有效日期」等如過了食用期限,有機會引致食物安全風險。

吃了過期食物就會壞肚子嗎?

要是過了「有效日期」或「食用日期」的食物,一般建議不要食用,一來未必所有食物變壞後都會發出酸味或腐臭味令人容易辨識,二來是即使肉眼看起來無異樣,發了霉的過期食物內含的菌絲有可能已深入食物之中,吃了會有損健康,應避免進食。因此選購食物時,應考慮所需的數量,避免因為減價或優惠而大量囤積,最終造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