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同學近日相約茶聚,席間交流財務安排,大家談到是否要留財產給子女,要預留多少才合宜。中國人傳統上會留下財產給兒女,是愛護子女的天性,父母離世後接收他們物業和金錢,對子女來說,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明代的《增廣賢文》是一部智慧小品,集古訓及民間諺語,內容包括為人處事的各種點子。其中有「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可知先祖的基因已確立了「留下財產給子女是自然的事」。反觀許多當代有名的西方鉅富,卻不把錢財留給子孫。美國有一位經營環球免稅店的富翁,個人生活極其儉樸,他用個人財富設立基金,為落後地區的民眾提供醫療服務,並計劃死後將剩餘的錢都全數捐出,對自己五個子女,不會有任何餽贈,他們要自力更生,為自己的生命奮鬥。世界級首富比爾蓋茲在他慶祝五十歲生日時曾宣佈,他的數百億美元財富將捐獻給社會,不會作為遺產留給子孫。

大家都認為,能夠灑脫及大愛,將財產全部捐做公益,固然值得稱許,但留下財產給子女未必就是不對。父母一生奮鬥,不也是想孩子生活安舒,不會因貧窮而受限制,窒礙人生發展?留財與不留,其實是人家父母子女間的安排,旁人無發言權。莫非貧窮的上一代就不用為此課題傷腦筋嗎?參考世界遺產分類,也有屬物質與非物質的。子女除了生理上的遺傳,從小與父母一起生活,耳濡目染,學習父母的品德言行,他們會觀察父母的處事態度,參照為他們行事為人的榜樣。傳承了善良、忠誠、堅毅與樂觀等品德,令孩子一生一世受惠,遠勝於承繼了物質財產。要後代幸福,就要留下一個可以適合後代生活的地球給他們。只讓物質滿足目前慾望,而危害未來世代的需要,遺產最終只會帶來遺憾。好好專注群體、社會及地球的福祉,把非物質遺產留給下一代,他們自然能夠憑藉有利的條件,為自己創造豐富而持久的物質遺產。

植洪麗婷女士 │ 香港第一代通識教育科老師,資深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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