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校長八不家教觀的第六觀是:應着緊孩子的做人生活態度,不是他的個人生活方式。上一篇文章我們已說過個人生活習慣,現在說說做人的生活態度。這個概念較空泛,涵蓋範疇亦頗廣泛。為便於記憶和容易理解,我建議家長只需記住三個「誠」:誠於事,誠於人,誠於己。

「誠於事」即認真盡力地做事。不管是做家務事,還是做學校的事;不管是被人要求去做的事,還是自發去做的事。不管做的事有沒有獎懲,有沒有人監督,甚至有沒有人知道,家長都要教導孩子要認真專注地去做,要全力以赴地去做。比如在學校當值日生清潔課室,即使有些角落看起來不髒,抹了不會有人知道,不抹也不會有人察覺,仍然要認真盡力地去抹。這就是誠於事的態度。如果從小養成這種做事態度,日後孩子才不會讓金錢、私利或人事等因素影響自己對工作盡責,才能在事業上取得成功。所以當家長要求孩子做事,或看到孩子在做事時,不妨有意識地因勢利導,讓他明白這一點,助他養成這種誠於事的態度。

誠於人是誠實守信地待人。在日常生活中,家長應注意孩子在待人接物上的誠信表現。要有意識地教導孩子,不可為私慾私利和個人需要而說謊,不可輕率承諾他人,一旦承諾了就要堅守。要讓孩子明白,在與人相處時,應該將信用置於個人利益得失之前。因為在孩子長大後的那個社會,越來越多的工作都可由電腦、機械人或人工智能去做,企業老闆不再需要「食腦」的叻人,而是不會貪污奪權邀功卸責的誠信之人,因此「誠信」必然成為最被需求的個人質素。故此要幫助孩子在未來取得成功,就應該自小培養他們重視誠信的觀念態度。至於最重要的第三個誠——誠於己,我們下期再談。

陳葒校長 │「陳校長免費補習天地」創辦人,曾任直資中學創校校長、香港直接資助學校議會秘書長、香港私立學校聯會副主席,同時亦是香港著名兒童文學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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