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而後行」代表一件事經過反覆思量才去做。對孩子而言,要學會「三思而後行」,首先要掌握到自我控制的能力,要懂得延遲享樂,並瞭解甚麼叫做負責任。

學會「第二步思考」

要讓孩子習慣「三思而後行」,首先要教會孩子「第二步思考」。大部分孩子都會跟隨衝動和感情行事,一切以滿足眼前需要及欲望為依歸,凡是想要做的事情,做完會令自己感覺良好的事情,或是自覺緊急的、必須要做的事情,孩子都會二話不說便去做,我們稱之為「第一步思考」,顯示了孩子的自我意識和行動能力。

只依照「第一步思考」來行事,孩子往往會「撞板」,例如為了滿足玩玩具的欲望而搶其他孩子的玩具,更甚者為了玩具動手打人,很可能要面對「暫停」甚至「離場」的結果。這個時候,除了要糾正孩子的行為,如果父母能藉此提醒孩子生活中這些選擇可引致的後果,引導孩子利用判斷力和理性作出明智的選擇,在為了滿足欲望而行動前停一停、想一想,結果就會不一樣。

從生活事例中分析選擇結果

年幼的孩子在掌握自制及延遲欲望方面的能力會較低,父母不宜操之過急,例如以責罵或懲罰迫孩子去做正確決定,並不能令他們學會「第二步思考」的重要性。幼齡孩子在行動前需要父母反覆提醒,並舉出正反兩面的例子加以解釋,讓他們能夠具體想像到後果。例如出門去玩前一直拖延不要換衣服,就會導致遲到,令有限的玩樂時間縮短。拖延越久,玩樂時間就越縮越短。一、兩次之後,孩子想起了教訓,就會漸漸開始進行「第二步思考」。

學習「第二步思考」,同時是一個培養同理心的過程,特別是當孩子的選擇涉及其他人,更加可以從中學習為他人設想。例如孩子在公園玩時,有時會為了快點可以再玩滑梯而插隊。這時候父母應先解釋插隊的行為如何影響隊列中的其他人,同時可以反問孩子,假如他遇到別人插隊,讓他要一等再等遲遲玩不到滑梯,他會有怎樣的反應?家長可引領孩子思考自己的選擇和行為如何影響別人,從中鼓勵多作「第二步思考」,多考慮及照顧他人感受。

陳述利弊和提醒責任所在

到孩子稍大,去到八、九歲開始較為自主的年紀,父母可以把握生活上的例子,加以連繫和解釋考慮、選擇和後果的關連性。例如跟孩子說好了要負責做家中某些家務,孩子卻拖延不做,父母假如催促不果,可以「一手硬一手軟」地為孩子陳述利弊,包括告訴孩子繼續拖延甚至拒絕不做,會有甚麼後果,例如這周的零用錢將會延遲發放;同時告訴孩子,如果能好好完成家務,不再爭論或拖延,周末就可以做一些讓他期待的、特別的事情。藉着分析利弊和提醒責任所在,來強化孩子「第二步思考」的能力。父母自己亦要以身作則,別讓衝動欲望管理思想,永遠成為孩子諮詢意見的最佳對象,讓孩子從中學習到「第二步思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