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我到一間快餐店用膳,目睹鄰座有四位約13、14歲身穿校服的中學生,他們邊吃邊興高采烈地聊天。少年人朝氣勃勃,聲音嘹亮本無可厚非,但他們用膳期間,竟將食物殘渣隨意棄於桌上,還把一些吃剩的渣滓掃落地上!清潔嬸嬸看見了,緊皺眉頭,拿着掃帚問他們:「是老師教你們的嗎?」學生們卻不以為然地離開快餐店。這一幕讓作為教育同工的我久久不能釋懷。

清潔嬸嬸那句話,表面是問老師,實則也問家長。我們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師,孩子的行為,究竟是誰教的?尊重別人,從來不是與生俱來的本能,而是需要悉心培育的品格。在家裏,我們可以用平等對話取代單向訓示。當孩子放學回家,與其只問:「功課做了嗎?」不如多問:「今天學校有甚麼有趣的事?」讓孩子感受到我們在乎的不僅是成績,更是他們的生活與感受。其次是以身體力行代替空泛說教。孩子是父母的鏡子,當我們對別人道謝或是道歉;當我們在公共場所保持安靜;當我們把垃圾放入垃圾桶而非隨手一放,孩子都看在眼裏、記在心上。此外,應以引導反思取代即時責備。孩子行為不當,與其疾言厲色,不如引導他們思考:「如果別人這樣對你,你有何感受?」同理心是尊重的基石,有了同理心,孩子自然懂得尊重別人的感受。在學校,老師們同樣肩負重任,無時無刻教導學生體諒和尊重別人,大前提是我們怎樣能夠讓學生深化所學,並付諸行動?家校合作、共同培育孩子,就是最重要的關鍵。學習尊重別人,需要我們在日常生活的每個細節中以身作則,循循善誘。讓家校攜手,今天開始從身邊小事做起,期望孩子學會尊重。當他們能夠為別人設身處地着想,能夠以禮待人,這便是我們送給孩子最寶貴的人生禮物。
梁麗美校長 │ 香港著名直資小學退休校長、一口田慈善教育基金教育及兒童發展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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