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位舊學生去了一間新的機構工作,由於工作性質完全改變,他的表現未如理想,他的僱主這幾個月不斷對他說一些頗侮辱和難聽的說話,例如:「你是智障嗎?你個腦裝甚麼的?為甚麼教極唔識?」見到他不停流眼淚,心痛之餘亦感到十分憤怒。上司可以解僱下屬,但不可以侮辱及不尊重別人!他在最好的大學有學士及碩士學位,曾任高層,現在信心被打擊得體無完膚,每天在惶恐中度過,出錯機會自然大。

這令我想起小朋友及青少年做錯事時,父母可以給予後果,但不可以侮辱或傷害他們的自尊心。培養他們有良好的自尊自重,將來才能抵抗一些不懂尊重人的上司,同時對任何人也懂得尊重。千萬不要以為由細被打擊慣了,將來的抗壓能力更好,相反他們會將別人侮辱的說話照單全收、全部相信,試想想一個覺得自己毫無用處的人,如何健康快樂行人生的路?我相信天下父母大都想子女有良好的自尊,只是有時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所以我經常提醒父母一些準則:憤怒的時候並不宜教子女,因為人憤怒時容易令對方驚恐,用語或會像用利劍刺向對方死穴。其實不單是智障和蠢這些字眼才會傷害自尊,「為甚麼你教極唔識?這個字你見了幾十次都不認得?你上堂有無聽書?」孩子沒有出聲回答,父母便更嬲,甚至問他:「你是否聾的啞的?」其實孩子已經嚇得空白一片。當孩子做錯時,我們應盡量簡短地指出他的錯誤或行為上的問題,並且給予一個後果,例如扣減電視時間。長篇大論的道理其實好悶,內容總是重複,孩子卻不可以表露出很悶的樣子,不然會令父母覺得他不受教。我相信被尊重的孩子長大後也懂得尊重他的子女、同事和下屬。

周婉芬博士 │ 樂苗坊總監、註冊心理學家、遊戲治療師及香港大學社工系輔導碩士課程榮譽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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