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近通過了「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新法例的精神,是讓每個兒童均有權受到保護,免受任何形式的傷害和剝削。但除了讓孩子避免受到身心虐待,還應注意他們另一項基本權利,就是私隱不受侵犯。一直以來,媒體行業已經有一些道德和法規指引,禁止披露兒童的身份資訊,不可揭露兒童及青少年涉及的保護及刑事案件、收養和監護權等。但進入數碼及人工智能時代之後,兒童的私隱權受到很大挑戰。

專家指出,在人類歷史上,兒童的隱私從未像現在這樣遭到如此嚴重的侵犯,他們被本應照顧和保護他們的成年人辜負,而不少家長更是無知的侵犯者。有些家長把孩子的胎兒超聲波照片也放上網,跟着上載生日照,披露了孩子的出生日期;孩子穿著校服第一天上小學的相片刊登在臉書,又透露了孩子就讀哪間學校;孩子頑皮、搞笑、甚至尷尬的模樣,都會不時在社交媒體上出現。不少父母帶着孩子外出時,到處替孩子在景點打卡拍照;孩子為了讓父母開心,亦會堆出笑容,擺出各種姿勢,專家稱之為慣性「表演」。這一切舉動,只是滿足家長自己的喜好,實際上是剝奪了孩子自我塑造身份認同的自由,又暴露了子女的私隱。剛碰見一位昔日愛分享家庭照片的朋友,他提及已經不再上載孩子的相片,因為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以改圖,甚至可以將相片變成色情照片,放到孌童癖的網站去,他想避免這些風險。其實亦不需完全避免分享子女的成長片段,我另一位朋友間中也上載兒子的活動照片,但會注意拍攝角度,不會披露正面容貌。新春期間大家有很多拜年活動及家庭聚會,家長適宜謹慎分享孩子照片,同時尊重他們的私隱,讓子女有一個無憂無懼的自由成長空間。
李月蓮教授 │ 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榮休教授,曾任職多間傳媒機構,研究領域涵蓋傳媒和資訊素養教育、數碼世代和新聞網站。多年來參與教師培訓和主持家長講座,積極推動本港傳媒教育,曾出任教育局資訊科技教育督導委員會委員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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