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記得兒子小時候參加跆拳道訓練,韓籍教練十分嚴格,動不動罰跑十個圈或是掌上壓五十下。有位媽媽不忍孩子受苦,企圖發起家長聯署,要求教練放寬要求,游說到我時遭我斷言拒絕:「有感自己也有點『慈母多敗兒』的傾向,沒有空間也不忍心在日常生活中為孩子提供吃苦的機會,故此讓他參加跆拳道班,就是要他學習遵守紀律及接受挑戰。」後來聯署沒搞成,那位心痛的媽媽卻幫孩子退了班。
後來又有機會協助一位指揮籌備一個小學管弦樂團表演,正式表演前三星期,開始收到家長電話,要求把他們可愛的孩子調位到第一行當眼位置。另外一次是籌備音樂劇,所有家長一早和大會簽紙確認孩子必須能夠出席全部排練方可獲選成為主要演員,但最後總有多於一人會因為種種理由,例如考試要溫習或需要參加家庭旅行等,由家長出頭,引用甚至捏造藉口去合理化缺席。
最近有年青人以演藝為志願,希望成為歌手,家長好不容易動用大量人力物力把女兒安插在一個團體表演中演出。本來是千載難逢、累積演出機會及經驗的良機,可是小姑娘不是缺席排練就是遲到早退,一邊投訴不喜歡音樂總監挑選的歌曲及大會提供的服裝,一邊抱怨謝幕時自己沒有被安排站在C位。愛女情切的媽媽不停向大會重申自己的女兒是多麼熱愛唱歌、對演藝有抱負,同時嘗試為愛女爭取權益。我終於忍不住向她提供逆耳的忠言:「你女兒愛表演、愛唱歌?看來她還沒有愛到願意付出、承諾,以及接受挑戰的程度,她甚至不願意為準時出席排練而放棄和同學去看電影!如果她的所謂愛只停留於自由自主地用自己的方法唱自己挑選的歌,而沒有經過觀眾的背書,那她大可以考慮繼續做一個歌喉很好足以驕之親友的普通人,享受唱歌帶來的滿足感,而不是一位專業歌手,因為任何專業都必須經過長時間的千錘百鍊!在把演藝當成事業之前,請幫助她好好想清楚。」年青人有抱負、有理想當然要支持,但成年人如果真的有誠意想幫助他們成功,也要讓他們明白追夢路上要付出的努力、要做的抉擇、要承受的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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